近年來,我市既有住宅小區供熱配套設施建設存在設計不規范、無資質施工、用材不標準、質量無法保證、用戶投訴多等問題,引起了市民群眾和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為規范既有住宅小區供熱設施建設管理,提高供熱服務質量,保障居民用熱安全,維護用戶的合法權益,安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近期出臺了《安陽市既有住宅小區供熱配套設施建設管理規定》,對既有住宅小區供熱配套設施建設管理、入網管理、相關參建單位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
該規定的出臺,標志著我市既有住宅小區供熱配套設施建設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對依法依規落實我市既有住宅小區供熱建設工作具有較強的指導意義,為我市城市集中供熱建設健康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基礎。
《規定》要求,既有住宅小區供熱設施建設須符合我市城市供熱總體規劃,滿足供熱條件,確保安全用熱。參與既有住宅小區供熱配套設施建設的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具備相應資質,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須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
《規定》明確,申請用熱的既有住宅小區應到市民之家市住建局服務窗口辦理用熱申報手續,由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申請用熱意見書》;符合用熱條件的既有住宅小區,須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和施工許可手續,方可施工建設。在既有住宅小區供熱配套設施建設時,推廣同步實施建筑節能改造(即外墻保溫建設),以保障既有住宅小區居民供熱效果,滿足供熱分戶計量基本條件。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由供熱經營單位辦理用熱手續。